今天我去考記帳士裡面的准考官規定..計算機只能用國家"核定通過之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其餘的都不能用...請問有這項規定??品牌相同...但型號一定要府合...讓我百思不解...
准考官還說...如果拿出來用就又扣分...我們都帶第一類的計算機非第二類..只因為廠商沒去申請這就付府合國家考試計算機...
請問是否有法調依據"一定要用"核定通過之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 |
|
 |
CINDY
|
回應於:
2008-12-10 02:01 |
|
|
|
| |
使用國家考試規定計算機已經實施二年了哦!尤其不論是在當初的報名簡章上或是准考證上,都有特別提醒說明,當時,我也頗不能認同,尤其是這些計算機都糟透了,非常的不好用,但是看到簡章上有寫到,若是用非合格使用的計算機會扣分時,也只好乖乖配合了!因為在今年考國考稅法時,坐我旁邊的同學,竟然因為拿出別牌的計算機,而被要求收起來不能用,否則要扣分,真是太慘了,因為稅法的申論題,有一半以上都是計算題,真是太太太殘忍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