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這個報導內容,我想公會理監事的立場是什呢?
所有換證的記帳士的心情會如何呢?
6,300張沒有經過國家考試及格就換取的記帳士證書,財政部近日將發文廢止,創下財政部有史以來第一次發了證照,又撤銷證照的紀錄。
由於大法官在2月20日做出解釋,記帳士是專門職業人員,記帳士法第2條增修第2項條文,無試直接換取證照,有違憲法規定,自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2月20日以後不能再換證書。
財政部賦稅署根據大法官釋字655號,和行政院法規會研商達成共識,去年底之前發放的6,300多張免試記帳士證書,將依照行政程序法的程序做出「廢止原處分」,財政部將一一發文給每一位領證書的記帳及稅務代理業者,廢止其記帳士的證書。而業者如果不服,也可以提出行政救濟。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王信人/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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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健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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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於:
2009-06-23 1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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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議題也經過時了,而且進入司法程序,暫不宜討論,建議總幹事把他刪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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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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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於:
2009-03-05 2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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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能不廢止嗎?若違法不作為,那個官員敢擔待?
大法官已做出違憲解釋,這件事就此該劃下句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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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tu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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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於:
2009-03-05 1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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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預告廢止「財政部受理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申請換領記帳士證書辦法」
http://www.dot.gov.tw/display/show.asp?id=2664&lang=1&expand=3&thisitem=151&modif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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