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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對於所得稅法第15條修正草案,修正綜合所得稅夫妻所得計算稅額方式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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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表示,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在即,由於夫妻非薪資所得也可以選擇分開計算稅額之所得稅法第15條修正草案未完成立法,納稅義務人仍應依現行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為因應司法院釋字第696號解釋意旨,並消除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稅額所增加之稅負,該部業擬具所得稅法第15條修正草案,經行政院於102年3月22日送請立法院審議,惟截至目前尚未完成立法程序。考量租稅法律主義,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相關作業(如書表格式、電子申報軟體等)業已依現行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準備完成,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亦將於今(103)年4月24日開始寄發,故今年5月綜合所得稅申報,仍應依現行所得稅法第15條(102年度仍有效力)有關夫妻所得計算稅額方式辦理結算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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