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搜尋
 

財政部公告106年度計算個人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

 
HOME » 最新消息 » 稅務相關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於106年度領取退職所得時,應依公司填報退職所得扣繳憑單所載金額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該局說明,財政部於105年12月7日公告106年度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計算方式如下:
一、一次領取者:
(一)一次領取總額在18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零。
(二)超過18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未達36萬2千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
(三)超過36萬2千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
二、分期領取者,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78萬1千元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該局提醒,扣繳義務人於106年給付退休或被資遣員工之退職所得,應按給付額減除上開規定之定額免稅額度後之餘額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之扣繳率辦理扣繳及申報。納稅義務人則應按扣繳單位填報之退職所得金額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以維自身權益。
(聯絡人:審查二科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50)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於106年度領取退職所得時,應依公司填報退職所得扣繳憑單所載金額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該局說明,財政部於105年12月7日公告106年度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計算方式如下:
一、一次領取者:
(一)一次領取總額在18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零。
(二)超過18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未達36萬2千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
(三)超過36萬2千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
二、分期領取者,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78萬1千元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該局提醒,扣繳義務人於106年給付退休或被資遣員工之退職所得,應按給付額減除上開規定之定額免稅額度後之餘額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之扣繳率辦理扣繳及申報。納稅義務人則應按扣繳單位填報之退職所得金額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以維自身權益。
(聯絡人:審查二科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