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搜尋
 

(全聯會函)財政部公告陳品熹記帳士因記帳士法第26條第1款規定,受停止業務2個月處分確定

 
HOME » 最新消息 » 公文轉知

主旨:檢送陳品熹記帳士因記帳士法第26條第1款規定應付懲戒情事交付懲戒事件,經財政部記帳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停止業務2個月處分確定之公告,請  查照。
說明:依據104年2月3日中區國稅一字第1040001630B號函辦理。

函文下載→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