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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自107年4月1日起將全面清查臺北市營業人辦理稅籍登記情形及實際營業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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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自107年4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將清查轄區內營業人稅籍登記情形及實際營業狀況。
該局說明,為維護營業稅稅籍之正確與完整,掌握稅源並防杜逃漏,自107年4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間辦理營業稅稅籍清查作業,實地查對申請登記之營業人、營業項目、營業稅籍地址等事項是否有與實際營業狀況不符之情事,並針對網路交易營業人、美容醫療院所、產後護理機構、月子中心、老人福利機構、未立案補習班、夜市商圈營業人及經營寵物美容、寵物旅館等營業人執行清查。若有登記事項不合規定者,將輔導辦理設立、變更登記。
該局指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28條及第30條規定,營業人於開始營業前,應先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稅籍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時,應申請變更登記。
    該局呼籲營業人先自行檢視,有無未依前開規定申請稅籍設立或變更登記者,請儘速依規定補辦,維護自身權益。
(聯絡人:審查四科賴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