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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額試算服務真貼心、掃描QR-Code線上確認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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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是國稅局針對符合條件的案件,主動利用蒐集的所得憑單及扣除額等資料,據以計算納稅義務人結算應納稅額的一項便民服務措施,請多多採用。
該局說明,為提供民眾更便利的報稅服務,國稅局會幫符合條件的納稅義務人試算綜合所得稅應繳納稅額或應退還稅額,106年度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相關書表已於107年4月25日開始陸續掛號寄發給納稅義務人,或以郵簡方式通知納稅義務人自行以憑證(包括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及已申辦網路服務註冊之健保卡)為通行碼至網站查詢及下載通知書及相關書表,免再填寫結算申報書。
該局指出,納稅義務人收到國稅局寄發的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經核對內容無誤後,繳稅案件應於今(107)年5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內按通知書所載之「應自行繳納稅額」金額繳納;退稅及不繳不退案件,則於5月31日前以下列方式回復確認,即完成申報:
1.線上登錄: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
http://tax.nat/)線上登錄,退稅案件確認試算內容及退稅方式;不繳不退案件則確認試算內容。
2.書面確認:填妥國稅局寄發的確認申報書,親自遞送或以掛號郵寄至國稅局。
3.電話語音及掃描QR-Code確認:「退稅」及「不繳不退」案件,納稅義務人選擇沿用上年度結算申報繳(退)稅成功之本人存款帳戶者,得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語音回復確認;或利用手機、平版電腦直接掃描稅額試算通知書上的QR-Code,即能連結至回復確認網站,進行線上確認,最為輕鬆便捷。
該局提醒,適用稅額適算服務措施的納稅義務人,如未收到或遺失國稅局寄發的稅額試算通知書,可於107年5月1日至5月31日攜帶國民身分證至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補發相關書表。    
該局呼籲,適用稅額適算服務案件利用網路或掃描QR-Code線上登錄回復確認,免出門即可完成報稅,最為快速便利,請多加利用。
(聯絡人:大同稽徵所黃股長;電話2585-3833分機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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