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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開始囉~小心不要逾期繳納,以免遭加計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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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為107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本次暫繳稅額繳納截止日適逢例假日,順延至107年10月1日),請納稅義務人把握時間,依限繳納暫繳稅款。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如逾107年10月1日繳納暫繳稅款者,將自107年10月2日起至實際繳納稅款之日止,依107年1月1日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1.04%),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如逾107年10月31日仍未依規定辦理暫繳申報繳納者,國稅局將主動寄發暫繳稅額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另加計一個月利息),通知繳納。    

      該局呼籲,請納稅義務人於限期內如期繳納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款,以免因逾期繳納而遭加計利息。 (聯絡人:徵收科曾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008)

     

     

  • 更新日期:107-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