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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109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新制重點總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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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到了新的一年,109年申報108年度綜合所得稅有什麼新上路的利民、便民新措施或重要訊息呢?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幫大家整理了「109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新制重點總整理」,讓你快速掌握最新修法及不可不知的重要資訊。

今年5月申報108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有5大重點一定要知道,除了4項增修規定外,2020年1月適逢選舉,有些民眾可能對政黨或擬參選人進行捐贈,相關扣除額規定也一定要瞭解,中區國稅局逐一說明如下:
一、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幫您減負擔
家有一老如有一寶,但對於失能長輩的照顧可不輕鬆,為減輕長期照顧身心失能者家庭的經濟壓力,不論在家照顧、請人照顧或入住長照中心,只要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附件),每人每年可定額減除12萬元,並追溯自108年1月1日施行。不過這項措施訂有排富條款,適用稅率在20%以上、股利及盈餘按28%分開計算或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者不得扣除。
二、 薪資所得計算擇一擇優減除更彈性
本於量能課稅並兼顧簡政便民原則,薪資所得計算方式更彈性,不分行業別,民眾可選擇減除符合規定之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或職業上工具支出之必要費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自薪資收入中減除,但每項費用皆有減除上限之規定,或按原有之定額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方式計算薪資所得。究竟那種計算方法比較好,還是要實際試算看看,有時選擇減除薪資費用特別扣除額20萬既簡單,又有利。
三、 調高基本生活費所需費用
依107年主計總處公布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調整108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17.5萬元,基本生活費所需費用比較基礎項目為「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儲蓄投資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7項,納稅者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上開比較基礎各項目合計數之差額,得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納稅者權利更有保障。
四、 同婚合法化,報稅也可以在一起
隨著108年5月24日同婚專法上路,同性伴侶可以登記結婚,只要是108年度結婚的同性伴侶,今年報稅時也可報在一起了,但因屬結婚當年度,仍可試算最有利方式,再決定選擇分開或合併申報;相關報稅申報書表及軟體說明,已看不到夫妻字眼,皆已全面修正為「納稅義務人及配偶」,但還是要特別提醒,結婚第2年開始都一定要採用合併申報。
五、 支持參選人如何申報捐贈列舉扣除?
個人依政治獻金法規定,具選舉權之個人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10萬元,且每一申報戶每年對各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捐贈的扣除總額,不得超過各該申報戶當年度申報的綜合所得總額20%,其金額並不得超過20萬元。另對108年新成立政黨之捐贈可否扣除,則需視109年1月11日投票結果而定,如該政黨在立法委員選舉所推薦之候選人總得票率達1%,即可列舉扣除。

      中區國稅局補充說明,新制上路後民眾必定有許多疑問,該局也特別於官網(https://www.ntbca.gov.tw)建置「薪資課稅專區」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專區」,專區中提供相關懶人包及常見QA等資訊,想瞭解「薪資收入減除必要費用」相關規定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適用資格及應檢附文件等資訊之民眾,可至該局網站專區瀏覽。如有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王燕森
電話:(04)23051111轉2212

更新日期:109-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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