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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綜所稅報稅何處不相同,3不變、4重點,講呼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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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稅季來臨,民眾最關心5月申報110年度綜合所得稅(下稱綜所稅)有何規定與上一年度不同,高雄國稅局表示,今年5月申報110年度綜所稅時,免稅額、各項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這3大類金額與109年度相同(詳如附表)!110年度申報4重點整理如下:

項目 適用內容 備註
1 調高基本生活費 「每人基本生活費」提高至192,000元
2 調增110年度受疫情影響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業者費用率 醫事人員 1.適用之費用率得按原訂費用率117.5%計算;藥師之健保收入(含藥費收入)適用之費用率提高為97%。 
2.無須個別舉證受疫情影響,亦無適用條件限制。
非醫事人員之執行業務者/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 1.適用之費用率得按原訂費用率112.5%計算。
2.條件:110年度收入總額較109或108年度減少達30%。
3 調高公益出租及社會住宅租金免稅額 1.將住宅出租給符合住宅法第15條規定接受各項租金補貼者或符合同法第23條規定的單位供社會住
  宅使用。
2.自110年6月起,每屋每月免稅額由1萬元調高為1萬5千元(110年1~5月,每月免稅額1萬元,110
  年6~12月,每月免稅額1萬5千元)。
4
個人出售未上市櫃股票,要申報個人基本所得額
自110年1月1日起,個人出售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所發行或私募之股票、新股權利證書、股款繳納憑證及表明其權利之證書等有價證券之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計算納稅。但其發行或私募股票的公司,屬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的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且交易時該公司設立未滿5年者,免予計入。

有關各項扣除額之詳細規定,民眾可至該局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ntbk.gov.tw),或透過智能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亦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解說。

 

提供單位:審查二科 聯絡人:陳妍伶科長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200
撰稿人:張雯嵐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256

 

更新日期:111-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