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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施工逾月 店家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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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施工逾月 店家減稅
  • 2009-04-10
  • 工商時報
  • 【王信人/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天發布解釋令,公共工程施工逾1個月以上,從4月1日起,兩旁的小店戶的營業稅,可以依照受影響的天數計算減徵20%、或減徵30%,最嚴重者可獲全免。

     財政部表示,目前做法是由施工單位通知國稅局,由國稅局去查核免開發票的小店戶營業稅時,依照其受工程施工影響情形,降低查定銷售額及稅額,小店戶營業人不必提出申請。

     至於一般開發票的大店戶營業人如果受到施工影響,導致銷售額減少,申報當期應納稅額就會自動減少,調整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問題。但全國並沒有一個客觀的減徵營業稅的標準。

     而台北市稅捐處早在數年前,就針對捷運等重大工程影響兩旁居家情形,主動對房屋稅打折。最近財政部長李述德還主動發文給全國各縣市政府,要求比照台北市稅捐處做法,減徵房屋稅。

     數個月之前,立委費鴻泰等人對提出李述德質詢,並成為財委會的決議,要適當訂出減徵營業稅的標準。財政部昨天發布新訂定的「公共工程施工期間營業稅特種稅額調整查定作業要點」。

     全國小店戶營業人有43萬人,如果有公共工程施工1個月以上,在道路旁、巷弄內(含2樓以上),從4月1日起,可以減徵或免營業稅,規定如下:

     1、施工路段道路封閉,交通全部阻斷,無法營業,依實際停止營業日,營業稅全免。

     2、施工路段道路封閉,交通「全部阻斷」,且「可營業」者:(1)施工路段兩旁的小店戶,調減30%。(2)施工路段的巷、弄內,且以該施工路段為主要通路的小店戶營業人,調減20%。

     3、施工路段,道路「未封閉」,或交通「未全部阻斷」者:(1)施工路段兩旁,調減20%。(2)施工路段的巷、弄內,且以該施工路段為主要通路的營業人,調減10%。

     公共工程是指由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興辦,或機關依法核准由民間機構參與或投資興辦的工程。

     例如,台北市、台北縣、高雄市的捷運工程,兩旁的小店戶交通和營業如果受影響,營業稅就可以減徵,由國稅局主動查定,小店戶不必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