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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網路報稅 減免罰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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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網路報稅 減免罰擴大

鼓勵企業節能減碳,使用或接收電子發票、採用網路申報營業稅的企業,即日起可享有較非使用網路報稅者優厚的減免罰優惠。

財政部已公告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5條,配合推展電子商務政策,營業人採網路申報營業稅,或使用電子發票者均予擴大減罰。財政部認為,此舉可有效降低徵納雙方稽徵成本及依從成本,達成節能減碳的政策目標。

 

經濟日報/提供

修正後的「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修正第15條草案」,營業人若採用網路申報營業稅,或使用、接收電子發票者,擴大減罰措施包括:

因登錄錯誤適用免罰及減輕處罰的比率分別提高為7%及10%。舉例來說,使用電磁紀錄媒體申報者(即磁帶或隨身碟等不能直接傳輸,必須再轉檔的報稅工具),因登錄錯誤,其多報進項稅額占該期全部進項稅額比率,及少報的銷項稅額占該期全部銷項稅額比率,均在5%以下者,才可享免罰優惠;使用網路報稅者,兩者比率在7%以下,登錄錯誤產生漏稅額即可免罰。

另新增開立或接收電子發票營業人適用減免罰標準,以鼓勵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例如,開電子發票份數占該期申報開立發票總份數的比率在20%以上的營業人,其少報的銷項稅額占該期全部銷項稅額比率在7%以下者,享有免罰。

開立電子發票份數占該期申報開立統一發票總份數比率在20%以上的營業人,其少報的銷項稅額占該期全部銷項稅額比率未逾10%者,按所漏稅額處0.5倍罰鍰。

【2009/06/1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