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辦「2009稅務日曆兌領」租稅宣導活動
《賦稅》2008/12/2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為迎接2009新一年的到來,自97年12月5日起舉辦「2009稅務日曆兌領」租稅宣導活動。
該局指出,為宣導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觀念,特別舉辦發票兌領稅務日曆宣導活動,此日曆設計精美實用,內容除提供該局服務據點等相關資訊外,並有本草專家編著介紹本草品種資訊及藥膳食譜。
該局說明,有關稅務日曆兌領日期、地點、條件如下:
一、兌領日期:自97年12月5日起(辦公時間)。(兌完即行截止)
二、兌領地點:臺北市國稅局總局及所屬各分局、稽徵所。
三、兌領條件:
(一)民眾持臺北市97年11月-12月未列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名稱及統一編號之統一發票收執聯金額5,000元(不限張數,核驗並加蓋已兌領章或打洞註記後發還),即可兌領2009年稅務日曆1份,每人或每張發票限兌領1份,數量有限,兌完為止。
(二)凡屬購買土地、黃金等免稅商品或經該局及所屬分局、稽徵所兌領過宣導品之統一發票(已蓋章或打洞者),不得兌領。
(聯絡人:服務科廖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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