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申請實物抵繳遺產稅,原則上須經全體繼承人簽章同意,其目的在使抵稅實物能順利辦妥繼承及移轉登記為國有。
不過,財政部指出,如有部分繼承人不同意抵繳時,只要同意抵繳人數超過半數,仍可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向稅捐機關申請抵繳。
【2009/06/2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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