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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赴財政部 爭取補稅案翻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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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赴財政部 爭取補稅案翻盤
 
第一名模林志玲(右)遭補稅罰鍰約千萬元,昨天親自到財政部說明,爭取翻盤機會。財政部官員爭相與她合影留念。
記者賴昭穎/翻攝

第一名模林志玲民國92年起連續三年,因為申報所得與國稅局認定出現歧異,遭國稅局補稅並加計罰鍰多達千萬元,昨(8)日中午意外現身財政部,為補稅案爭取翻盤的機會。

「沒想到她會自己來。」一位官員說。財政部訴願會昨天召開委員會議,受理林志玲行政救濟申請的承審委員原以為只是律師代表出席,發現林志玲帶著二名律師出現會議室,官員都覺得不可思議。

據指出,稅捐機關對藝人查稅時有所聞,許多知名藝人都領教過稅官們查稅的厲害。但多數被查稅藝人都是在國稅局或財政部稽核組調查過程中,就會向稅捐機關提出說明,極少如林志玲在稅單核發並打起稅務官司之後,還願意親自提出說明。

據說,是林志玲主動要求到財政部,向承審委員說明她的實際工作與所得狀況。林志玲並未參加訴願會委員會議,而是在委員會議結束後,才另與承審委員晤談約一個小時。林志玲對外表示:「只是拜會。」

依據規定,納稅人若對國稅局課稅不服,可以提出行政救濟,復查是向原課稅處分機關申請,若被駁回,可再向行政救濟上級機關申訴,財政部負責訴願案件。官員說,若林志玲親自向財政部說明之後,訴願委員仍支持國稅局的復查課稅處分,林志玲還可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爭取自己的權益。

【2009/07/10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