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簡化公司設立的程序,行之多年的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將廢除,未來新設立的公司只要完成公司登記,就視同完成營業登記,不用另外申請,營業登記簡化新制最快明年1月上路。
目前五區國稅局已完成營業登記新制的前置作業,就等行政院發布何時開始實施,但因廢除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牽涉許多法令,必須先完成多項法令修正才能實施,按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的主管機關經濟部的預定計畫,最快明年1月即可開始適用。
賦稅署進一步解釋,廢除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是為了簡化設立新公司的程序,以往新設立公司要到縣市政府的聯合作業中心辦理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先向經濟部取得「公司登記」,還要再向稅捐機關取得「營業登記」,因為作業窗口很多,時常公司已經取得公司登記、營業登記且開始營業,但消防或都市建管單位有意見,結果統一發證卻遲遲未獲核准,因此才會廢除統一發給營利事業登記證,改由各主管機關自行發給核准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