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陳先生問:9月要開始辦理9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今年是否有不同的規定呢?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基於簡政便民,所得稅法在98 年5月27日修正公布,除將獨資、合夥組織的營利事業排除於暫繳申報制度之外,凡營利事業按上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之二分之一為暫繳稅額且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者,於自行向公庫繳納暫繳稅款後,得免向所轄國稅局辦理申報,以節省舟車勞頓時間。再次提醒會計年度採曆年制之營利事業,除符合一定條件可免依規定報、繳暫繳申報外,別忘記於9月1日至9 月30日止向所轄國稅局辦理暫繳申報,以免因逾期申報被加計利息補徵暫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