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併購 IFRS新制衝擊財報
資誠會計師周建宏表示,國際財務會計準則(IFRS)對併購會計原則有許多新規定,與現行的會計原則差異不小,對於企業併購的事前規劃,及併購後的盈餘將有重大影響。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昨天舉行IFRS系列第二本書「企業併購篇」新書上市發表會,指出歐盟依IFRS企業併購會計原則,從2009年7月1日以後結案的併購案開始適用,台灣雖然從2013年導入後才開始適用,但企業併購有事前規劃階段,且跨國併購案複雜,需要更長時間準備,因此提醒從事併購時要考慮會計原則改變對財務報表的影響。
資誠表示,未來IFRS和現行的會計原則的差異,主要有:
1、適用範圍擴大。現行只有買整個公司才稱為併購,如果只購買「一個部門」的資產,只當成買資產而已,未來IFRS對買單一部門的資產、人員、流程,例如買研發單位,都會視為併購,就必須適用併購準則。
2、買賣方的認定不同,影響商譽認列。現行是看法律形式,存續公司為買方,消滅公司為賣方。未來看「實質面」,買方是指取得控制權、付出代價的一方。買方用帳面價值認列,賣方用公平價值認列,二者差很大。
3、併購價格認定。目前「併購價格」以董事會開會通過,對外宣佈當天的價格為準,IFRS是以收購日(法律上權利義務的轉換日)的價格為主,在實務上有近半年的時間差,價格可能差很大。價格的認定牽涉到併購後的損益,及併購績效的評估,IFRS以公平價值,就是市價作為認定的標準。
4、併購上常發生「或有價金」,過去是可以在實際發生時再入帳,然後調整商譽。IFRS下則要求企業在併購時,就要先估計發生機率與金額,直接提列入當期損益,所以對併購後的損益儲有衝擊。
5、現行併購的總金額,對「取得」股數的部分是以公平價值計算,未取得的股數則以帳面價值計算。例如,取得51%的股數,市價每股100元,帳面每股10元,現行計算為,51+10*49%=55.9元。未來IFRS下,「全部股數」都用公平價值,即市價100元入帳,多了將近一倍,對於存續企業的資產負債表,商譽的攤銷,和減損金額,影響都很大。
普華國際財務顧問公司執行董事游明德提醒,現行企業都把焦點放在併購金額,忽略併購後商譽的管理,因為IFRS要求,商譽每年都要作減損測試,因此,收購價格分攤必須仔細精算。周建宏也說,IFRS要求必須追溯,所以未來在鑑價及分攤,需要更多的鑑價人才,台灣必須要加以趕上。
6、併購交易過程中的費用,例如,律師費、會計師費,目前可以資本化,未來要「費用化」,約占併購金額的3%到5%,尤其國際併購案的費用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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