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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法 擬增訂孫道存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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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法 擬增訂孫道存條款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昨(8)日表示,將提案修改破產法,參考卡奴條款「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香港破產法「阿B條款」增訂禁奢條款外,也主張債權回復,讓破產法規範更嚴謹 。

吳育昇說,宣告破產的前太電董事長孫道存,欠稅超過新台幣3億元,住豪宅、買精品送給新任妻子,卻沒錢繳稅、還錢給債權人,引起不好社會觀感,民眾感到法律不公。

他指出,破產法最後一次修改是在民國82年,距今已有16年未修正,因立法院新會期開議在即,他正擬案該修法草案,兩大修法方向為增訂禁奢條款及債權回復。

吳育昇以藝人鍾鎮濤為例,參考香港破產法的「阿B條款」,該條款明訂禁奢執行標準,當事人在破產後,不能坐計程車、不能上館子、不能做超過一定額度消費等;在職業方面,破產人不能進金融業等。

他表示,孫道存個案僅冰山一角,現行多數類似案件,顯見公務員消極放任不管收,造成國庫損失,傷害法律威信。

另一修法重點為債權回復,吳育昇指出,現行破產法第149條規定破產者債權消滅,除了破產人因犯詐欺破產罪,債權不得消滅。

【2009/09/09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