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10月5日 發文字號:經商字第09802424210號
主旨:公告修正「大陸地區公司申請在臺分公司許可及登記應附送書表一覽表」如附件。
依據:依據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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