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等25位立委提出公司法第177-1條文修正案,推動上市櫃公司電子化通訊投票制度,各公司避免每年股東會因怕職業股東鬧場而選在同一天,損害其他股東權益。
依據證交所資料,去(97)年有627家上市櫃公司選在同一天舉行股東會,創下史上最高紀錄,比96年的302家爆增一倍;94、95年同一天也有超過200家舉行股東會的記錄。盧秀燕說,各家上市櫃公司避免董監改選時遭職業股東鬧場,影響議事進行與重要議案表決,常刻意選同一天召開股東會。股東會撞期現象越演越烈,讓大多小股東分身乏術,出席率大降也失去為權益發聲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