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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客車舊換新 貨物稅減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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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客車舊換新 貨物稅減3萬
 

為活絡國內車市,行政院會昨(11)日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明年底前小客車汰舊換新,並完成過戶登記,減徵貨物稅3萬元。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預估政府稅收將減少80億至90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只要在過戶登記日前六個月內,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完成舊車報廢登記者即可適用,有意報廢舊小客車者不必急著報廢。

舉例來說,本條例如自明年元旦起生效,今年7月以後報廢的舊小客車車主,明年底前如購買新小客車,就可享有貨物稅減徵3萬元。

受經濟不景氣影響,國內汽車市場已連續三年萎縮,為鼓勵汽車汰舊換新,活絡內需市場,以振興國內經濟,行政院決定祭出小客車汰舊換新減徵3萬元貨物稅優惠措施。

李述德說,希望能夠兼顧節能減碳、擴大內需、以及活絡經濟潛能。這是根據產業現況、政府財力等等因素,綜合考量後提出的政策,但如果政府補貼太多,放寬補貼所有汽車,也不公平,因此以小客車為主,希望帶動最大的經濟效果。

【2008/12/1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