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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長:能源稅 有下降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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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長:能源稅 有下降空間

財政部長李述德昨(26)日在答覆立法委員質詢時表示,將考慮縮減能源及環境稅的減稅配套,未來能源及環境稅額會有下降的空間。

行政院賦改會日前完成能源稅制的期末規劃報告,建議較不具爭議的能源稅及溫室汽體環境稅可以先行開徵。依據賦改會的建議,能源及環境稅將分十年徵收,第十年稅收可達4,000億元,須用來調降所得稅、取消部分貨物稅及廢除娛樂、印花稅等改革之用。

依據賦改會版本,汽油自開徵後第十年時,淨增加稅額達到每公升16.6元,外界認為,能源稅開徵須審慎。

立委孫大千昨天在財委會質詢時提出能源及環境稅「從簡課稅」概念,建議刪除部分減稅配套。因為達成節能減碳目的不是只有租稅工具,課重稅會使阻力上升,政府應思考讓能源及環境稅單純化,取消部分減稅配套以利推動。

李述德也同意,能源及環境稅的開徵目的,並非為了讓國庫收進大筆稅收,而是希望藉由能源及環境稅達到重視環境與珍惜資源的目的。因此適度縮小減稅配套,以使能源及環境稅額擁有下降空間,將是政府未來思考調整能源稅制的重要方向。

根據賦改會所擬建議配套,能源稅開徵後第二年,稅收將優先用來補貼低所得者因開徵能源稅後,增加的油、電費用差額,之後則依序做為補貼大眾運輸工具、取消電器等四項貨物稅、廢除印花及娛樂稅,最後則要用來調降所得稅率及提高扣除額。孫大千認為,能源及環境稅屬於間接稅,所得稅則是直接稅,開徵間接稅的稅收用來調降直接稅並不妥適。

【2009/10/27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