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搜尋
 

藉口「開發票須加稅」 恐挨罰

 
HOME » 最新消息 » 稅務相關

財委會昨天初審通過營業稅法修正案,調整多項交易課稅和罰款規定。商家銷售商品再以「開發票要加收5%營業稅」的說詞避開發票,要注意被罰錢了!可能被處以1,500元到1萬5,000元的罰款。

民眾購物索取發票時,經常遇到店家聲稱售價不含稅,要開發票得另外多加5%的稅。

有店家甚至會和消費者談條件,表示不開發票售價可以便宜3%到5%不等。

但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說,營業稅是「內含制」,業者不得以開發票要多加5%的營業稅為由拒開。只要店家遭查獲且未在期限內改正,將面臨1,500元到1萬5,000元罰鍰。

財委會昨天也修法,將對菸品健康捐課徵5%的營業稅,由於健康捐已調漲為20元,每包菸的成本會比現在貴1元。

台灣菸酒公司表示,一旦法案三讀通過,多出來的1元將由公司吸收,不會調漲香菸售價。

賦稅署初估,健康捐課徵營業稅之後,政府稅收每年至少增加10億元。

民眾透過國內券商委託國外券商到外國證券市場買賣股票,要分別付給國內外券商手續費,營業稅稅率分別是2%、5%。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主張國外券商收取的手續費酌降為3%,未來民眾購買國外股票,手續費負擔可望降低。

【2009/11/06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