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購車減稅優惠措施,因行政、立法部門欠缺共識,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決議暫時保留購車優惠再延一年的修法提案,立委評估認為,年底前過關可能性不大,也就是減稅優惠跨過年底,就會自然失效。
不過,由孫大千提案對電動車免徵五年貨物稅的條文草案,則獲得出席立委一致支持。雖然財政部長李述德強烈建議,應留待行政院目前正在研議的電動車推動發展方案一併討論,但財委會仍然通過孫大千免徵電動車貨物稅的修法草案,但保留黨政協商空間,以督促行政部門儘速提出電動車全盤發展方案,取代單方面的減稅措施。
新購150cc機車及2000cc以下小客車、小貨車與客貨兩用車,在98年12月31日前,可以分別享有減徵4,000元及3萬元貨物稅優惠。由於優惠措施只剩一個半月的有效期,財委會昨(11)日審查由立委盧秀燕、黃偉哲的修法提案,盧秀燕主張汽、機車的減稅優惠都要再延一年;黃偉哲則提案只需對機車減徵貨物稅一年即可。
李述德昨天堅守不再減稅的底線不放,並在會中舌戰群雄。多數立委原本堅持購車減稅優惠範圍可縮小,但藉由減稅達到鼓勵民眾換購更環保車輛的政策應持續,立委並自行聚焦將減稅利益集中在150cc以下機車,放棄再對2000cc以下汽車提供減稅優惠。
根據財政部評估,購車減稅優惠實施以來,至9月底為止,汽車銷量僅成長不到2萬輛,機車銷售量甚至不增反減,加上明(99)年景氣復甦,繼續提供減稅並不適宜。李述德說,僅對購置機車減徵貨物稅,國庫雖損失約20億元稅收,但今年全國稅收預估短徵已近2,000億元,國家財政拮拘,減稅會引起連鎖效應,再三拜託委員「不要讓我難做」。
財政部堅持不讓步的態度,財委會也決定尊重,主席費鴻泰裁示「購車減稅優惠的修法案暫時保留財委會」留待日後再審查。黃偉哲、盧秀燕均表示,會努力推動再審,但也評估認為,年底前購車優惠修法過關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