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希望減免電動車貨物稅與牌照稅,以扶植國內相關產業發展,但財政部大力反對,經跨部會協調未果後,決定兩案併呈,交由行政院決定,月底前宣布實施。
經濟部提出電動車發展方案及相關配套,分為法規鬆綁、經費補助與賦稅減免等三大層面。但財稅官員指出,電動車已享有無限期貨物稅減半的優惠,牌照稅減免恐將衝擊地方政府稅收,反對相關減稅方案。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周初審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案,五年內新購電動車貨物稅全免,但修正案二讀前需經朝野協商,因此何時實施、實施範圍還有變數。而行政部門也必須在半年內提出推廣電動車產業方案,作為立法案朝野協商參考。
在法規鬆綁方面,經濟部表示,由於電動車屬新興產業,目前環保法規並未對電動車設明確規定,多半僅規範燃油汽車,未來將依國際潮流,嚴格修正燃油汽車的環保法規,例如提高車輛的耗能標準、新設車輛二氧化碳排放量限制等。
經費補助部分,將以「示範運行」的方式,補助中油、台電、地方政府或是民間車廠設立充電站,提升民眾使用電動車意願,並從公務車輛試辦。將在未來三年內推動10個示範地點,每處容納三百輛。
經濟部想透過租稅減免的方式,提高民眾使用電動車的誘因,不過財政部反對減免電動車牌照稅,官員指出,牌照稅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財源之一,減免將衝擊地方政府財政。而且現行牌照稅減免以「用途別」為原則,像是公共汽車、軍車、救護車、垃圾車等,並未以汽車動力來源作為免稅標準,因此不宜給予電動車免牌照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