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指出,98年度應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款,而未依規定繳納者,國稅局已於11月初陸續寄發暫繳稅額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繳納期間為11月16日至11月30日止。
財政部提醒納稅人,收到稅款繳納通知書後,可依繳款書所載多元化繳稅方式,自行選擇最方便的方式繳稅。企業如因國際金融海嘯引發景氣低迷,或8月受莫拉克風災影響,無力繳納暫繳核定稅額,可檢附證明文件,在繳納期間內向所轄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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