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過噸位稅後,交通、財政部擬定辦法及配套措施,航商昨(7)日表示,船舶至少有20%為國輪,才能適用噸位稅的門檻太高,希望能降到10%以下;交通部將評估放寬,甚至取消門檻,激勵航商回流掛國輪。
噸位稅制預計在明年立法院通過公布後,兩年內選擇實施,航商指出,獲利愈高時,選擇噸位稅愈有利,明年海運要賺錢很不容易,預計在2011年景氣將好轉,屆時會有一波回流潮,是選擇噸位稅的最好時機。
行政院院會上月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增訂噸位稅制,航商在營利事業所得稅外,另一項稅制選擇,昨日中華海運研究協會召開「我國推動噸位稅座談會」,討論實施噸位稅的辦法及相關配套措施,交通部、財政部及新興、裕民及正利等航運公司皆參加。
航商表示,由於採用噸位稅的船公司不能再享有營運總部與物流中心等優惠稅率,若航商選擇噸位稅,旗下包括國輪及權宜船都課徵噸位稅,但權宜船又要繳營所稅,「一頭牛被剝兩層皮」,面臨雙重課稅的問題,應比照國輪辦理。
航商指出,交通部擬定噸位稅期間,原擬要求船公司的船隊必須20%登記為國輪,並且在五年內將國輪的比重提高到40 %,未來已經沒有營運總部的租稅獎勵,要求20%登記為國輪,門檻太高,誘因不大,「希望可以降到10%以下」。
交部航政司長尹承蓬表示,20%的門檻確實過高,由航政司、賦稅署等組成的工作小組,近期將討論放寬下修的比率,甚至不排除取消門檻,使船公司不論國輪多寡都能適用噸位稅。
另為鼓勵權宜船回籍掛國輪,交通部表示,航商在大陸建造的船舶,只要是去年12月15日前,船舶已經在大陸建造完成,或是有船舶合約者,都有資格申請為國輪,目前統計符合以上資格者,共計22艘,船舶輸入年限也放寬為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