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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申報扣免繳憑單 順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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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申報扣免繳憑單 順延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指出,因元旦連續假日長達三天,營利事業等扣繳單位採用電子申報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將順延至99年1月4日起受理申報,2月1日截止。

台北市國稅局並提醒企業、扣繳單位、信託行為受託人及代理申報業者,在採用電子申報(網路及媒體)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媒體檔案時,需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媒體檔案測試時間:最遲需在12月底前準備小量測試資料移送測試。使用國稅局提供套裝軟體者,因軟體中已有測試功能,只需自行測試即可。媒體檔案測試地點,磁帶者需送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使用磁片、光碟片,則送所轄國稅局。

二、媒體檔案申報時應檢附:包括所得資料、各類所得申報書資料、申報單位基本資料、會計師或代理人基本資料等媒體檔案,以及媒體檔案遞送單、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股利憑單申報書。

北市國稅局表示,如為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等事務所,須另檢送媒體檔案遞送單申報單位明細表。

電子申報扣免繳憑單等手續原本是從每年1月1日起一個月內辦理,台北市國稅局提醒扣繳義務人,明(99)年元月連續假自1月1日起到1月3日止共三天,因此採電子申報扣免繳憑單的業者,需遲至1月4日國稅局才會受理收件,截止日則到2月1日。

【2009/12/15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