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搜尋
 

噸位稅帶動相關稅收 國庫有賺頭

 
HOME » 最新消息 » 稅務相關
噸位稅帶動相關稅收 國庫有賺頭

立法院財委會昨(21)日初審通過海運業可自明(99)年起,選擇在一般所得稅或噸位稅之下,繳納海運事業所得稅。噸位稅稅額低,對大航商有利,一經選定十年不得變更,且期間不再享有租稅減免與虧損扣除權利。

根據統計,我國海運業者全年繳納的一般營所稅為50億元,實施噸位稅後,國庫稅收損失將達25億元,但因為施行噸位稅帶動國輪回籍產生的相關如維修、船員所得稅與股利分配等誘發稅收約達27億元。財政部表示,施行噸位稅國庫不僅無稅收損失,還會「小賺」 2億元。

財委會昨天審查由行政院送交審議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通過增訂第24條之4 ,正式賦予噸位稅法律地位。依據通過的條文草案,航商未來可以自行評估其未來獲利情況,選擇要不要從一般所得稅改課噸位稅。財政部強調,噸位稅較一般所得稅優勢之處,在於其海運事業收入是按船舶淨噸位的每日所得額推計,稅額較低,對獲利高的大航商有利;噸位稅的缺點則是採推計方式計算海運所得,業者不管賺賠都要繳稅,且不得享有其他租稅優惠,出現虧損年度也不得扣抵噸位稅。

立法院財委會初審通過條文,噸位稅最快明(99)年起實施,距離年底只剩不到十天,需加速完成三讀並送請總統公布,才能順利施行。

財政部強調,噸位稅對獲利高的大型航商具有鉅大減稅利益。依據評估,包括長榮、陽明、萬海、裕民等五大航商降稅明顯,大型航運業者每年可望省下數千萬元稅負。航商繳納的稅捐將只有現行的十分之一。

噸位稅採累進稅率,分四級課徵,稅額與日、韓等施行噸位稅國家相近。其中,1,000噸以下貨輪每百噸的每日所得額按60元計算噸位稅,換算明年起營所稅率降為20%後,1,000 噸以下貨輪的全年噸位稅額只有4萬1,610元,相當現行按一般營所稅繳納稅額的10%。

選擇按噸稅位課稅的航商,需注意噸位稅退場條款,依據通過的條文,例如不符合國輪比率逐年提高等相關條件者,將喪失噸位稅選擇權,且五年內都無法再選用。

交通部則評估,實施噸位稅後,預估可吸引30艘國輪回籍、增加540位船員就業機會。

【2009/12/2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