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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教恢復課稅 再延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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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教恢復課稅 再延一年

軍人及中小學教職員薪資恢復課稅,將要再延一年。行政院原擬自明(99)年1月1日起對軍教人員薪資所得課稅,但因立法院已無法趕在年底前完成修法程序,軍教薪資恢復課稅欠缺法源下,勢必需要再延期。

 

經濟日報/提供

依據評估,若立法院明年完成稅法修正工作,軍教人員的薪資所得最快也要等到100年才會課稅,101年5月報稅時才要繳稅。

財政部已經做好延後軍教人員薪資恢復課稅的時程,但表示取消「職業別」免稅身分是政府稅制改革的重要目標,仍期待立法院能儘早將所得稅法修法案排入審查議程。

行政院6月15日按照賦稅改革委員會所做成的結論,將取消軍教薪資課稅案送進立法院審查,原先規劃明年元旦開始,軍教人員即不再享有免稅優惠,民國100年5月報稅時,就要比照一般人繳納所得稅。

但因立院至今尚未排期審查,眼看距離12月31日只剩二天,取消軍教人員薪資免稅條款,若無法在年底前完成立法,財部說,課稅時程就得後延。

所得稅法第4條規定,現役軍人薪餉、托兒所、幼稚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私立小學及私立初期中學的教職員薪資,享有免納所得稅優惠。軍人及中小學教職員也是現存唯一因職業別享受免稅特殊族群。

軍教薪資免稅遠溯自民國32年,當時僅有國小教師享有免稅待遇,民國44年納入軍人及托兒所、幼稚園,民國68年再納入公私立國民中學教職員,至此軍教人員薪資免稅範圍未再擴大。

財政部最早是在民國79年,監察院長王建火宣擔任財政部長時期,提出修改所得稅法取消軍教人員身分別免稅待遇。但相隔12年後,直到91年民進黨執政時,才首度正式將法案送到立院審查。此後歷經法案在立法院三進、三出的歷程都未完成立法。今年6月15日第行政院四度將修法案送進立法院,並明令施行日期為99年1月1日,但至今仍在等待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