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今天公告證交稅條例修正案,自明年1月1日起,暫停課徵公司債以及金融債券的證券交易稅,期限到105年12月31日止,為期7年。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春安說,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規定,買賣公司債和金融債券免證交稅,由於促產條例將於12月31日落日,為延續免稅規定,因此修訂證交稅條例,讓公司債和金融債券維持免稅。
【2009/12/30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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