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今天表示,財稅資料中心已陸續將97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補稅案件繳款書寄出,限繳期限為今年1月20日至29日。
台北市國稅局指出,97年台北市轄區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補稅案件共有逾7萬件,約占申報總件數8.71%,補稅金額達12億元。
另外,台北市國稅局指出,大樓管理委員會不屬於所得稅法第11條的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團體,因此,如有營收所得,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
台北市國稅局表示,若以大樓管理委員會的名義與人訂立租賃契約,將大樓的外牆、屋頂、陽台、停車位出租,收取租金歸於管理委員會基金會,就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