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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獎金最高48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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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獎金最高480萬
  • 2010-02-25
  • 工商時報
  • 【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HANG TEN等4家港商逃漏稅,是來自檢舉人的舉發,國稅局補稅加重罰5億多,檢舉人可得多少獎金?財政部官員表示,因為合併為1案,所以檢舉獎金只能算1案,最高上限480萬元。

     而Bossini尚在最高行政法院審查中,可適用今年1月修正後的稅捐稽徵法44條新規定,行為罰上限為100萬,有「沒有給予發票和沒有取得發票」2種行為,合計罰200萬,比原本擬罰1,480萬減輕1,200萬。

     HANG TEN(漢登),GIORODANO(捷時),bossini(捷領)、BaLeNo(銀鯨)4家著名的香港平價服飾業者,由於88年到92年5月以合作店名義開發票,被台北市國稅局補稅0.5億,罰鍰4.67億。

     財政部官員表示,只要有人繳罰鍰,檢舉人就可以領到罰鍰的20%,但依據規定,獎金最高不得超過480萬元。據了解,GIORODANO、BaLeNo已經繳納部分補稅和罰鍰,所以檢舉的獎金應已經落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