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約有300萬件的交通逾期罰款今起將調降加倍罰!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指出,交通部新的裁罰基準預計5日頒布施行。新制除重大違規維持重罰外,其餘逾期違規罰款全部調降,過去最高增加3倍的罰款,修法後只增至1.5倍,大幅減輕民眾負擔。
管碧玲表示,民眾遲繳罰款,應以滯納金來看待,現行「交通違規統一裁罰基準」規定「逾期繳交罰款」罰金即加倍的作法,是將民眾遲繳罰款也視為另一種違規。以未領用牌照行駛為例,本刑罰款為3,600元,若逾期60日以上即加倍罰9千元,對照國內滯納金最高收取幅度僅為本罰的20%,交通違規滯納金動輒是本罰的2倍、3倍,實在不合理。
去年3月27日管碧玲對交通部長毛治國總質詢時,即要求交通部對逾期罰款施行倍罰的不合理與不符比例原則,要求限期改善,在歷經1年左右的研擬後,交通部預計今天發布新制。
管碧玲指出,新版的「交通違規統一裁罰基準」級距不變,仍分逾期30天、30天至60天、60天以上3類,但罰鍰額度翻修。依違規情節輕重,逾期違規罰款最低為本罰的1.2倍,最高為本罰的1.5倍不等。以機車未領用牌照行駛為例,基本罰為3,600元,原本逾期30內罰5,400元,新制調降成3,900元;逾期60天以上從原本的9千元下修成5,400元。
根據交通部統計,全台每年交通違規舉發約1千萬件,其中約2成7逾期未繳,取消逾期罰款加倍罰,將罰款級距合理化後,估計每年約有300萬件罰單苦主可因此節省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