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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答/收購二手商品網拍 純營利要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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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李小姐問:個人在網路上拍賣家人用過的二手商品要課營業稅嗎?

北區國稅局桃園縣分局答覆:基於租稅公平性考量,財政部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均應依法課稅(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及第6條第1款)。但如網路拍賣賣家是透過拍賣網站出售自己使用過後的二手商品,或買來尚未使用就因為不適用而透過拍賣網站出售,或他人贈送的物品,自己認為不實用透過拍賣網站出售,並不屬於營業稅課稅的範圍,故無營業稅課徵問題。但如拍賣網站賣家是專門經由其他管道收購二手商品,再透過網路拍賣賣掉,賺取利潤,就符前述課稅構成要件,這種行為要課稅。

【2010/03/19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