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月腳步將近,國稅局官員提醒,若不想讓配偶知道自己的所得金額和保險費等扣除額,記得在下周二(20日)前向國稅局申請夫妻稅務資料分開提供。
台北市國稅局官員說,98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自5月1日至5月31日,申報期間納稅人在申報期間可申請查調本人、配偶及未滿20歲子女的所得及保險費、購屋借款利息和教育學費扣除額等資料;夫妻如果有分居或特殊原因,需分開提供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必須在4月20日前提出申請。
官員表示,申請方式有兩種,首先是透過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以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或以納稅人的中文姓名、身分證號碼和98年12月31日戶口名簿的戶號為通行碼線上申請。另外,也可填寫申請書,以郵寄、電子郵件、傳真,或親自到稽徵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