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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大戶 將po上網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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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區國稅局將在5月1日同步公布重大欠稅人資料,個人欠稅金額逾1,000 萬元、公司欠稅超過5,000萬元者,名單將被公告在各區國稅局網站,為期七天,國稅局呼籲欠稅人把握最後機會補繳,亡羊補牢還不算太遲。

財政部日前應立委要求,將公布個人欠稅超過1,000萬元、企業欠稅逾5,000萬元,且繳納期限至99年2月28日前的確定欠稅案件名單。五區國稅局經過協商後,將從5月1日至5月7 日,在五區國稅局網站公布欠稅大戶資料,但為避免公告太久影響納稅人權益,最後決定只公告七天。

依據稅捐稽徵法第34條規定,財政部或經其指定的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經過確定的重大欠稅案件或重大逃漏稅捐案件,得公告其欠稅人或逃漏稅捐人姓名或名稱與內容,不受稅捐稽徵法第33條第1項,「稅捐稽徵機關人員應對納稅人資料課稅保密」規定。

台北市國稅局徵收科官員指出,為避免欠稅被公布資料,還有欠稅未繳納的民眾,應儘速與國稅局聯絡繳納稅款。因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後,至稅款實際入帳仍有作業時間上的落差,因此欠稅人如果趕在99年4月30日前繳納欠稅者,可提示相關證明文件,若徵收科經認屬實者,還是可更正欠稅名單。

由於台北市國稅局每年的稅收和申報件數,都居五區國稅局之冠,因此欠稅案件也以台北市國稅局最多,不過各區都還在整理欠稅的名單,南區國稅局徵收科表示,欠稅資料將會統計至今年4月26日,為避免影響納稅人權益,將會逐筆查核是否繳清欠稅,南區國稅局轄內個人積欠綜所稅的案件並不多,公司部分至少有數百件大額欠稅案件。

國稅局官員也呼籲,納稅義務人於接獲核定稅額繳款書時,如對核課內容無疑義者,應儘速於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款,逾期未繳除增加滯納金、滯納利息負擔外,進而遭移送強制執行或禁止財產移轉、限制出境等,甚至遭公告欠稅資料,影響名譽,將得不償失。

【2010/04/2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