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萬萬稅,這口號科技新貴應該最能體會,除了員工分紅必須納稅外,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而員工有認購者,其股票時價超過認購價額的差額部分,必須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的其他所得,計入該員工所得額中,但如果員工認購價格大於可處分日標的股價時價者,所得則以0元計算。
現金認購股票也要報稅,這些高收入科技新貴早被國稅局盯上,除了員工分紅股票必須依照面額與時價,分別申報薪資所得與基本稅額外,現金認購股票,若股票時價超過認購價額的差額部分,就要申報所得。
例如以20元價位認購股票,股票隔日收盤價位為30元,那麼中間10元、也就是每張1萬元的金額,就要申報所得。
勤業眾信會計師袁金蘭表示,現金認購股差價要報多少錢,得視認購股票時的價額與其股票時價差價來看,只要差價大於零,就要申報。也就是說,如果認購股票的價位比時價低,就無須擔心,但會計師也直言,誰會去認購沒有賺的股票?
而現金認購股票的時價規定也與員工分紅股票相同,依照股票撥入集保帳戶之日的收盤價而定,若當日沒有交易價格,則以第1個交易日收盤價為主;興櫃、未上市上櫃股票的時價規定,也與員工分紅股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