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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繳稅 6月10日前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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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今(31)日截止,估計全國約550萬個申報戶,使用網路報稅將逾300萬戶,財政部表示,用網路報稅,但不用網路繳稅,改以現金、支票或ATM繳稅者,仍需在31日前繳清稅款,繳稅證明最遲6月10日前要寄送至稅捐機關。

財政部指出,使用網路辦理綜所稅結算申報時,試算稅額結果屬於需繳納稅款者,應依報稅系統畫面指示步驟操作,自四種管道中點選繳稅方式,包括:繳稅取款委託書(轉帳繳稅)、信用卡繳稅、線上繳稅(晶片金融卡)、一般繳稅(現金、支票或ATM繳稅),並完成上傳申報。

選擇信用卡繳稅或線上繳稅者,在信用卡繳稅授權成功或線上繳稅完成扣款時,僅只是完成繳稅程序,必須要依系統畫面指示繼續點選「上傳」或「按這裡繼續申報」,並在畫面回傳「上傳申報成功」訊息,才算完成申報手續。

點選一般繳稅者,需在現金、支票或ATM繳稅中選擇其一,並要在申報期間(31日前)內繳納。財政部指出,自行繳納稅款後,自繳稅款繳款書證明聯或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納交易明細表,需併同其他應檢送證明文件及應檢送各項證明文件單據申報表,在6月10日前遞交或郵寄國稅局。

採用存款帳戶委託取款繳稅的納稅人,財政部說,應確認5 月31日前,所指定扣款帳戶內有無預留足夠存款,未被扣款前最好不要將存款提出,以避免因存款不足無法提兌,反遭國稅局發單限期補稅並加計利息。財政部提醒民眾,如期完成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如有應納稅款也要如期繳納,才不會被補稅並加徵滯納金。

【2010/05/31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