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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答》檔案應用 年滿20歲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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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答》檔案應用 年滿20歲可申請
 

桃園市張先生問:那些人可向國稅局申請檔案應用?是否要收費?

北區國稅局桃園縣分局答覆:「檔案應用」是指民眾向各機關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及機關提供應用的作業及程序。目前該分局已經開放檔案應用申請,只要是年滿20歲有行為能力之成年人,或營利事業、機關團體或其授權之代理人、委任人都可填妥申請書並附上身分證明文件向其提出申請。申請書可到該分局網站首頁下之檔案應用下載或到辦公室(桃園市三元街150號)索取「檔案應用申請書」,填妥後親自送件或郵寄至該分局都可以。這項服務要收費,申請的民眾依檔案管理局訂定的檔案複製收費標準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