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6-01 01:09
- 工商時報
- 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委會昨(31)日審查營業稅法第51條,短報或漏報銷售額,罰鍰上限由現行的10倍,下降至5倍。
財委會昨天初審第51條、58條、第2條等3個條文修正案,審查結果,只有上述的第51條通過,後2者都未通過。第58條修正案,是立委陳淑慧的提案,統一發票獎金必須依營業稅收入3%「足額編列」,若獲通過,獎金將大幅增加20多億、近一半。立委羅明才說,近20年來,他的朋友中有人中大樂透,但沒人中200萬特獎。立委羅淑蕾說,她數年前曾中過4萬元。
財政部反對提高獎金,請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出面支持,蔡表示,現行財政困難,不能以提高獎金為手段,來增加發票索取率。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1年開發票70億張、交易額33兆,1年有120個中特獎200萬,已創造出156位200萬元的富翁,但也有67位中特獎的人沒有兌領獎金。
立委陳淑慧不再堅持「足額編列」獎金,財委會最後,審查結果,沒有通過,只有做出附帶決議,「未兌領的中獎獎金,財政部必須在當年度回饋給消費者,再併入中獎獎金,並公布實施結果」。
至於第2條修正案,有關法院拍賣營業人的房子,營業稅優於銀行債權的分配部分,原本最被財政部支持、看好,但是審查結果,卻沒有通過,跌破財政部眼鏡。
該案未通過的主要原因,在於司法院代表昨天表示,買受人可能並不知道,被拍賣的房子是營業人的房子,結果在標到法拍屋之後,還要再額外支付5%的營業稅,如果該房子拍賣價是2,000萬元,營業稅即高達100萬元,對買受人而言,是很重的負擔,因此,反對此修正案。
而財政部原本非常反對的營業稅法第51條修正案,並不看好審查結果。立委羅淑蕾表示,大部分的營業人都是「非故意」短漏報銷售額,例如,把銷售額100萬寫成10萬,財政部電腦都可以勾稽得到,卻要被重罰1至10倍,非常不合理,罰太重,若因此造成企業倒閉,政府稅收更收不到。財政部統計,99.92%的案子罰5倍以下,85.38%罰3倍以下。所以最後通過罰鍰降到1至5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