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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關稅未逾百萬 出境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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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關稅法修正調高欠繳關稅者限制出境門檻為100萬元,財政部決定從寬追溯適用所有舊欠案件,今(99)年5月14日前欠繳關稅總額在100萬元以下者,將全數解除出境限制。

海關目前仍在統計因此獲得解除出境限制的件數總額,但據瞭解,僅昨(1)日一天,就有約40件關稅舊欠案的被限制出境人因此獲得解禁。

關稅法已在5月12日獲總統令公告,並自5月14日起生效實施。依據新的關稅法規定,欠繳關稅及海關代徵進口貨物的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欠稅人遭限制出境的門檻已上調一倍,個人合計超過100萬以上、營利事業逾200萬元,才會被限制出境,且最長的禁足年限不得逾五年。

行政院也配合發布限制欠稅人出國實施辦法,比照所得稅等內地稅捐,關稅及由海關代徵的進口貨物等三項稅捐,限制出境的標準亦都向上調高一倍。

欠稅人確定欠繳的關稅等稅款及罰鍰合計:個人超過100萬元、營利事業逾200萬元;欠繳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的未確定欠稅金額:個人達150萬元、營利事業逾300萬元,即會被限制出境。

由於過去欠繳關稅等稅捐的限制出境門檻較低,以個人為例,確定欠稅金額只要達50萬元即予禁足,配合修法調高為100萬元,財政部也擬出處理原則,做為舊欠案件能否解除出境限制的標準。

【2010/06/0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