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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原果汁 免徵貨物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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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營養強化還原果汁要降稅了。財政部同意,營養強化還原果汁符合國家標準者,可以比照濃縮純天然果汁,免徵8%貨物稅。

依據貨物稅條例第8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合於國家標準的純天然果汁、果漿、濃糖果漿、濃縮果汁及純天然蔬菜汁,享有免徵貨物稅優惠;稀釋的天然果蔬汁則從價徵收8%貨物稅。

財政部昨(3)日發布最新解釋規定,CNS2377「水果及蔬菜汁飲料(已包裝)」國家標準項下的「還原果(蔬菜)汁」及「營養強化還原果(蔬菜)汁」,其產品定義及規格因與純天然果(蔬菜)汁接近,比照純天然果(蔬菜)汁,免徵貨物稅。

財政部舉例,以出廠價30元的營養強化還原果汁為例,原應按8%計算(即2.4元)繳交貨物稅,即日起則已毋需再負擔貨物稅。財政部希望業者可以將降稅利益反映在售價上,回饋給消費者。

【2010/06/04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