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6-29 01:14
- 工商時報
- 記者馬婉珍/台北報導
勞退新舊制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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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6/30的勞退改選新舊制,只剩最後2天的時間,勞保局再三提醒,尤其是資深上班族更應了解相關規定、慎選新舊制以保權益,此外,專家也強調,退休金的計算,依勞基法規定是以退休「申請當時」的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不是以「舊制改新制」時的工資計算。
勞保局勞工退休金業務處經理薛永芬指出,一直在同一事業單位服務的上班族,以「勞退舊制」來看,上班族累積退休金的基數,是以45個基數(1個基數相當於1個月的平均工資)為上限。
假設老李在某企業任職30年,按舊制退休金「基數」的計算方式,是將老李工作年資的前15年,每年累積2個基數,工作後15年,則每年累積1個基數,因此可推算出,擁有30年工作年資的老李,在該企業的舊制退休金,已達45個基數上限。
也由於老李本身的「舊制」退休金,已累積達45個基數上限、等於是滿水位,因此薛永芬建議,老李改選「新制」較有利,待日後退休時,老李就可領回「舊制」及「新制」2筆退休金,晚年較有保障。
而舊制退休金的計算,是以「申請退休」的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表示,上班族改選勞退新制後,舊制的保留年資,仍須等到在該企業符合退休條件時,依「申請退休當時」的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而非以改選新舊制時的平均工資計算退休金。
林由敏指出,舊制的勞退年資,必須符合勞退舊制的退休條件時,才可請領,例如年滿65歲「強制退休」,或是符合同一家公司服務滿15年且年滿55歲、或同一家公司服務滿25年以上、或同一家公司服務滿10年且年滿60歲等3類「自願退休」條件,就可請領。
至於舊制退休金的計算方式,根據《勞基法》第2條第4款的規定,「平均工資」的計算定義,是指發生當日前6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林由敏進一步解釋,計算舊制退休金的平均工資,是依照「事由」(申請退休)發生當日的前6個月平均工資,乘上累積的基數計算。
林由敏舉例,老李在今年6月1日改選勞退新制,在改選新制前,老李已累積30年的舊制年資,保留年資當時的平均工資5萬元,日後老李一直在同企業服務,新制時期的年資累積7年後,老李決定退休,而當時老李的平均工資為10萬元,因此,老李的舊制退休金以「申請退休」當時的平均工資(10萬元)計算,可算出老李可領到舊制退休金450萬元(平均工資10萬元*45個基數=45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