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陳先生問:遺失統一發票要如何處理?
北區國稅局新竹縣分局答覆:營業人遺失空白未使用之統一發票,應即日敘明原因及遺失之統一發票種類、字軌號碼,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核銷。營業人遺失已開立統一發票存根聯,如取得買受人蓋章證明原收執聯影本者,得以收執聯影本代替存根聯;遺失統一發票扣抵聯或收執聯,如取得原銷售營業人蓋章證明存根聯影本,或以未遺失聯影本自行蓋章證明者,得以影本替代扣抵聯或收執聯作為進項稅額扣抵憑證或記帳憑證。
【2010/07/07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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