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7-22 01:04
- 工商時報
- 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天發布解釋令,今年9月,營利事業暫繳99年度營所稅時,可以採用98年度結算申報所得額的一半,乘上新修定的稅率17%,得出應納稅額,直接繳納;企業可在今年9月提前得到減稅527億的利益。
因為配合產業創新條例的制定,99年度起,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調降為17%;又所得稅法修正,起徵點由原本的5萬元提高至12萬元,所以,今年9月營所稅暫繳,企業如果試算今年上半年的所得額不到12萬元,或者98年全年申報的所得額低於12萬元,則9月就不必暫繳99年度的營所稅。
財政部統計,去年9月營利事業暫繳98年度營所稅共1063億;而今年9月將少掉527億,大幅少綽一半,只剩536億,不過,財政部仍估計今年可以順利達成全年稅收預算的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