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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打工收入別暗槓 漏報所得稅會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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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7-22 11:30
  • 中廣新聞
  • 劉怡伶
 暑假是打工旺季,但許多在學子女在外打工收入卻未告知父母,導致父母親漏報未成年子女所得而受罰,讓荷包很受傷。

南區國稅局說明,一名王姓納稅義務人,就因為不知兩個在學子女利用暑期在外打工,因此申報97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除漏報本人所得80萬元外,又漏報兩名未成年子女暑期打工所得12萬元,致漏報所得額超過新臺幣25萬元,且所漏稅額超過新臺幣1萬5千元,因而受罰。

國稅局呼籲,學生於暑期工讀時除應將所得告知父母合併申報外,如果發現有被虛報薪資的情形,應儘速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檢舉,以維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