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創辦人王永慶遺產稅引發外界關注,其繼承人於期限屆滿日申報實物抵繳;中區國稅局表示,遺產稅應納稅額超過30萬元者,可申報實物抵繳,但是若逾期申報者,必須另外加徵滯納金,同時包括應繳稅額、滯納金部分,都必須按日加計利息。
國稅局表示,由於繼承人所取得的遺產,往往為不動產等非現金形態的財產,因此可能造成現金繳納遺產稅的困難,因此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第4項規定,現金繳納有困難者,可在繳納期限內,向稽徵機關申請採取實物抵繳,但必須一次抵繳完成。
國稅局表示,實物抵繳若申報逾期,則必須按照規定加徵滯納金與利息,例如被繼承人的遺產應納稅額為1,000萬元,繳納期限為某年3月25日,繼承人則至同年5月30日才向稽徵機關申請實物抵繳,逾期超過30天。
國稅局表示,依照財政部相關規定,該筆遺產稅滯納天數逾30天,將加徵滯納金150萬元,同時按照期限屆滿隔日到申請抵繳的前一日,包括應納稅額與滯納金都必須加計滯納利息,總計為9,152元,將成為額外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