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梁小姐來電詢問:退職所得如何辦理扣繳?
北區國稅局新竹縣分局答覆:機關、團體、事業或執行業務者,給付所得稅法第14條第1 項第9類退職所得予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應按給付額減除定額免稅金額後之餘額扣取6%,給付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應按給付額減除定額免稅金額後之餘額扣取18%(98年12月31日以前為20%)。
【2010/09/15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電 話:(02)2559-2459 傳 真:(02)2559-9745 地 址:103622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1段42號10樓(六和大樓B棟)